国内贸易,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(法律、行政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);投资兴办实业(具体项目另行申报)。 黄金、铂金、K金、钯金、银饰品、银制品、钻石、彩钻、宝石、翡翠、玉石、珠宝镶嵌首饰、热双金属材料、复合金属材料、双金属元件、电工触头材料及元件的加工生产;